2017年6月6日至11日,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宪法和行政法学会主席、教科文组织人权与民主教席主席Eva Maria Belser教授前来法学院访问交流,为法学专业学生举行了两场讲座,同时还与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专业的教师进行了学术交流。
Belser教授来访期间分别作了题为 “瑞士的公法制度”和“瑞士的公投制度”两场学术讲座。在介绍瑞士的公法制度时,Belser教授对公法和私法进行了比较,介绍了瑞士公法制度的发展历史,瑞士联邦行政权、立法权、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,阐述了瑞士公法制度的原则,民主与人民,法制与人权等内容。在介绍瑞士的公投制度时,Belser教授以瑞士直接民主的形式为切入点,从联邦、州、市三个不同的层面阐述了瑞士当前公投制度,并强调了瑞士人民根深蒂固的民主意识对瑞士公投制度的积极影响。最后Belser教授指出了直接民主的若干优势和风险。期间,法学院多位教授及学生就瑞士的公法和公投等多个问题同Belser教授进行了充分的探讨,现场气氛热烈。
此次学术交流深化了我院师生对瑞士公法和公投制度的认识,开拓了法学研究的视野,为增进两地法学研究与交流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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